415` 白云区丽山幼儿园丽雅分园——资讯

致家长的一封信
2012-06-21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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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长:

青少年及儿童的安全与健康成长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生命无价,学校与家长都应加强对青少年及儿童的安全教育,让他们时时刻刻牢记“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观念,增强他们自护自救能力,防止意外发生。今年以来,全国已连续发生多起学生溺亡事故,教训十分惨痛。4月20日下午,我省茂名化州市宝圩镇仓板小学4名小学生放学回家后出村外玩耍被河水浸没失踪;4月22日下午,我省增城市新塘镇某中学4个小孩结伴到鱼塘游泳,全部溺亡;5月12日上午10时,我省开平市百合中学6名学生在河边玩耍时,有2人不慎溺水;6月9日,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杨庄中学7名初三学生结伴在莱芜汇河下游游泳时溺水身亡,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桃洪镇文昌村5名小学生在桃洪镇竹塘村向家山塘游泳时溺水身亡,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方台镇7名学生在松花江边游玩,4人溺水身亡,同一天中16名学生溺水死亡,令人十分痛心。这几起事故多发生在周末、节假日或放学后,多发生在无人看管的江河、池塘等野外水域,多发生在学生自行结伴游玩的过程中,有的是结伴下水游泳溺亡,均为家长安全意识薄弱、疏于监护所致。近几年来,戏水遇溺、交通死亡事故成为危害学生生命的主要因素。每一宗事故都是一次血的教训,生命既逝不复,世上无后悔药可吃,应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和深刻反思。

目前,广东省已进入盛夏季节,我们希望各位家长认真履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青少年犯罪法》的有关规定,提高安全意识,在周末、节假日及放学后加强对子女的监管,切实做好以下事项:

    一、要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教育。自觉遵守交通、消防等法律法规,做好表率。

    二、要严禁子女到江河、山塘、水库等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戏水。要教育子女不得擅自与同学、朋友结伴外出游泳戏水,不在无家长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严防意外发生。

    三、要严禁子女驾驶摩托车、汽车。要教育子女不要乘坐无牌无证摩托车,未满12周岁子女不得乘坐摩托车后座,不得3人或多人乘坐同一辆摩托车。儿童乘车必须正确系好安全带或戴好安全头盔。

四、要严禁未成年子女进入网吧、营业性歌舞厅和游戏机房,严禁未成年子女观看、阅读、浏览不健康影视、书报和不良网站。要教育、引导子女正确处理学习和上网的关系,正确对待网上聊天和网上交友,注意培养子女健全的人格,增加自我约束能力和识别能力。

    五、要教育子女注意饮食卫生,不食不洁、霉变食品,不购买无合格证食品。要教育子女不吸烟、不酗酒,不参与赌博,不参与打架斗殴,拒绝毒品。

    六、要加强对子女的监管,严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要加强对子女进行防雷击、防火灾、防地质灾害、防暴力袭击、防性侵害、防抢劫、防绑架、防敲诈等逃生保护及自救教育,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白云区教育局

         二○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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