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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尊敬的家长:
具有本市户籍的学龄前儿童,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标准:80元/人/年,政府资助80元/人/年。参保
缴费办法:由我园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需参保的幼儿家长请到办公室罗老处领取相关资料。
广州市黄埔雅苑海韵实验幼儿园
2009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