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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广州市第二届幼儿武术交流花会活动规程
2012-03-28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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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广州市第二届幼儿武术交流花会

活动规程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健康部分明确要求:“幼儿园要开展丰富多彩的户外游戏和体育活动,培养幼儿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和习惯,增强体质,提高对环境的适应能力。用幼儿感兴趣的方式发展基本动作,提高动作的协调性、灵活性。在体育活动中,培养幼儿坚强、勇敢、不怕困难的意志品质和主动、乐观、合作的态度。”幼儿体操和幼儿武术都能促进幼儿身体形态、运动素质和意志品质的发展,并且以其丰富多样的形式,深受幼儿的喜爱。为展示广州市幼儿园开展武术和体操活动的成效,更好地推动武术和体操在我市幼儿园的推广和普及,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并为我市幼儿园建立更广泛的交流与展示平台,在广州教育学会幼儿教育专业委员会的支持和领导下,拟定于2012年6月8日举行“2012年广州市幼儿武术交流花会”。

 

一.主办单位:广州教育学会幼儿教育专业委员会武术与体操研究分会

              广州教育学会幼儿教育专业委员会体育研究分会

 

二.承办单位: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

              广州市育星幼儿教育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广东省育才幼儿院二院

         广州市番禺区北城幼儿园

         广州市育东教育培训中心

 

四.支持单位:广州日报太平洋亲子网、各理事单位、各参赛单位

五.活动日期: 2012年6月8(初定)

六.活动地点:二沙岛广东省体育馆(初定)

七.参加单位:广州市幼儿园及相关单位均可报名参加

八.参赛项目:集体武术套路、集体武术操、武术个人单项、幼儿团体操

九.参赛内容:

1、集体武术套路

(1)集体拳               (6—9人,规定不配乐)

(2)集体器械             (6—9人,自编不配乐)

2、集体武术操

(1)集体徒手操           (9—20人,自编配乐 )

(2)集体器械操            (9—20人,自编配乐 )

3、个人武术单项

(1) 初级一路长拳         (个人,规定不配乐)

(2) 自选拳               (个人,自编不配乐)    

(3) 自选器械             (个人,自编不配乐)

4、幼儿团体操              (24---36人,自编配乐)

十.参赛要求:

1. 集体项目:以幼儿园、培训机构为单位报名参加,可报领队、教练1—2名。

各参赛单位每项限报一队,可报多项

2.个人项目:幼儿园在读幼儿(3—6岁)均可报名参加,可报教练1名。

3. 项目要求:服装要求整洁美观,符合幼儿年龄和参赛项目的特点。音乐要求选择准确,内容健康,音乐选配和动作风格一致,剪接完整。

4.武术:参加比赛的运动员要求精神饱满,动作刚劲有力,集体武术操、集体自编器械、自选拳和自选器械的编排要符合武术运动的特点;参赛项目中必须包含以下规定动作:

(1)三种基本手型:拳 掌 勾;

(2)基本步型:并步 开步 马步 弓步; 

(3)四种以上基本手法;         

(4)一种以上平衡动作。

(5)集体套路和个人项目演练时间不超过2分钟;集体武术操演练时间为3--5分钟:

5.幼儿团体操:全套动作必须遵循健身性、娱乐性、趣味性、观赏性统一的原则,根据幼儿身心特点和促进身体全面发展,以基本体操动作为主体,适当编入艺术体操和舞蹈的基本动作,持轻器械,自编一套动作。

(1成套动作编排要立意新颖、风格独特、连接巧妙、流畅连贯。有起伏,有高潮,具有体育和艺术美的感染力;动作节奏有变化。
(2)可适当编入一些小技巧动作,不允许编入违反幼儿身体发展特点、有损于幼儿健康的动作。

(3)要有鲜明的主题、有队形变化、道具运用充分。

(4)幼儿团体操时间为4—5分钟。

6. 参赛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自行办理比赛期间伤病意外事故保险。

7. 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是本园在读幼儿。

8. 所有参赛的运动员及领队,教练员必须遵守大会的各项规定及运动员守则,不得干扰裁判组的工作,比赛期间出现对裁判不尊重,不文明的行为及出现捣乱、罢赛的恶劣行为者,大会有权取消该队的比赛资格及获得的全部成绩,收回奖杯奖状,并通报批评。

十一.名次录取和评奖办法:

1. 裁判员由主办单位统一选派。

2. 集体套路、个人单项比赛规则由组委会参照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审定的武术竞赛办法进行评分;集体武术操按照幼儿操节编排及武术运动特点制定比评分规则;幼儿团体操按照幼儿体操特点制定评分规则。

3.集体项目按等奖制制定评奖标准,颁发奖杯、锦旗及获奖证书;

(1) 特等奖取项目得分最高的前三名,颁发奖杯、奖牌、证书。

(2)一等奖取项目参赛总数的10%,颁发锦旗、奖牌、证书。

(3) 二等奖取项目参赛总数的20%,颁发锦旗、奖牌、证书。

(4) 三等奖取项目参赛总数的30%,颁发锦旗、奖牌、证书。

(5) 优秀奖取项目参数总数的40%,颁发锦旗、证书。

4.个人项目按等奖制制定评奖标准,颁发奖牌、获奖证书及奖状;

(1) 特等奖取项目得分最高的前三名,颁发奖牌及获奖证书。

(2)一等奖取项目参赛总数的10%,颁发获奖奖牌、证书。

(3)二等奖取项目参赛总数的20%,颁发获奖奖牌、证书。

(4) 三等奖取项目参赛总数的30%,颁发获奖奖牌、证书。

(5) 优秀奖取项目参数总数的40%,颁发奖状。

5.另设最佳表演奖、最佳组织奖、道德风尚奖;奖励锦旗及获奖证书;

6.根据集体项目特等奖得奖情况设定最佳指导教师奖;颁发获奖证书;

7.评选优秀裁判若干:颁发获奖证书;

十二.报名方法:

1. 参赛费用:个人项目参赛费80元/项;集体项目报名费80元/队,参赛费400元/项。(注:广州幼儿教育专业委员会会员单位、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学前教育专业委员会会员单位可免集体项目报名费;报名时凭团体会员证可享受优惠)

  1. 4月5—4月25期间接受报名,各参赛单位请将报名表、幼儿健康医务证

明、年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和参赛费用于4月25日前上交大赛组委会,逾期未上缴以上材料的单位组委会将根据参赛情况酌情处理。

  1. 报名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519汇豪大厦首层(育东教育培训中心)

联系方式:38858145(传真) 甘 璐     38820717   18602049861  周 静 

电子邮箱:gzyewstc2011@163.com       邮政编码:510630

  1. 报名表及相关信息查询地址;

广州教育学会幼儿教育专业委员会

http://blog.cersp.com/index/1853653.jspx

广州幼儿教育学会幼儿体育研究分会

http: //www.gzyety.com

广州市育星幼儿教育有限公司

http://www.gzyxedu.com/about.asp

十三.本规程最终解释权为活动组委会,未经事宜,另行通知。

                                       

 广州市幼儿武术交流花会

                                     组织委员会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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