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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实验小学学生手册---权利篇
2011-05-23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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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手册之二:东风实验小学学生应享有的权利

    权利,是赋予某人的道德力量,使他名正言顺地享有某种特权或进行某种活动。(格劳秀斯)

1、我们要造就国际化人才,首先要造就一批东风实验小学学生明星。如果你品学兼优,你有申报评为“东风实验小学素质学生”的权利。

2、你组织能力很强,具备一个小政治家的气质和才能,你担任了或担任过各级学生干部,在工作能力和成效上受到同学和老师公认,你有申报“东风实验小学学生领袖”称号并可将照片和有关资料陈列的权利。

3、你特长突出,成果显著,曾为学校获得较高档次的荣誉,或在同学和老师中间影响很大,口碑甚好,你有申报“东风实验小学学生专家”的称号并可将照片和资料陈列的权利。

4、你某一学科成绩非常优秀,且学有余力,你有向老师提出增加训练量和提高训练难度的要求,以提高参加竞赛水平的权利。

5、你某一学科学习遇到困难,很想得到帮助,你有获得老师以不同的形式进行指导和辅导的权利。

6、你在某一方面有了特长,很想发展和提高,你有要求老师进行指导并进行切合实际的合理安排的权利。

7、你有较突出的表演才能,你有要求与他人合作举办或独自举办“才艺展示会”的权利。

8、如果你在学习和生活中受到委屈,或者有不宜公开但又希望得到帮助的事,你有向老师提出进行个别交流,或者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向老师、主任乃至校长提出申诉,要求沟通或希望帮助的权利。

9、你若与同学发生了不愉快的事,在你冷静下来以后,你有向学校领导或老师提出要求调解,或在老师主持下当面进行交流的权利。

10、你对办好学校、管好班级有好的建议,你有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校长或老师提出的权利。你对老师的教学有不同看法和意见,你署名后书面直接向老师本人提出个人见解的权利。

 

广州市天河区东风实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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