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5`
入 园 须 知(2014年度上学期) 一,概述:“金山区亭林春雷看护点”(春雷幼儿园)为民办性质的学前儿童看护机构,为了稳定生源以便教职工配额,在遵守相关部门规章制度和维护本园和家长之间的相互利益,尽量互不违约,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制定以下条款: 二,招生对象:招收3——6周岁并且家长必须有稳定住所和稳定工作的适龄幼儿。 三,收费细则: (本学期自2014年9月1日始至2015年2月7日前结束。) 1,固定模式:大中班管理费1710元,小班1800元(大中班每月380元,小班每月400元,一次性缴满4个半月并且中途不违约,之后的管理费为赠送),生活费520元,教学材料费50元,学平险30元 , 非开学初期入学者因无法投保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园增加“模拟保险费”100元。 2,国定的双休和节假日休息,在此期间如需临时看护,每天25元(按实际到付)。 四,退费方式:
五,请假放假制度:
3,如遇台风、暴雨、大雪等自然灾害或预防传染病传播等接到上级部门放假通知,本园不作任何安排。 六,意外伤害理赔制度:(注:学平险为本园集体办理,目的是预防意外。) 1,幼儿在学期初期入学者在本学期内若发生意外伤害,由家长自行检查治疗,费用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学生平安险”的《理赔条例》(民办模式)进行赔付。 2, 非开学初期入学的幼儿因无法投保“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若在本园区内发生意外伤害(园区外无效),由家长自行检查治疗,本园参照“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30元保额的学生平安险的理赔条例(民办模式)进行赔付,特别声明,(1),非造成事实伤害的一切费用本园概不承担;(2)已造成事实伤害局部位置之外的检查费用等本园不予赔付。 3, 学期初期入学者可投保中国人寿条件的小孩因生病有住院情况的可根据中国人寿理赔条例进行津贴补偿, 学生如有先天性或遗传等疾病入学时必须告知园方,以便我方加强留意, 所有入学幼儿因生病(无论园内园外)导致的一切后果本园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接送制度:
八,以上条款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如有冲突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评论(共0条)
我要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