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5` 春雷幼儿园——资讯

入园须知
2014-07-09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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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2014年度上学期)

一,概述:“金山区亭林春雷看护点”(春雷幼儿园)为民办性质的学前儿童看护机构,为了稳定生源以便教职工配额,在遵守相关部门规章制度和维护本园和家长之间的相互利益,尽量互不违约,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制定以下条款:

二,招生对象:招收3——6周岁并且家长必须有稳定住所和稳定工作的适龄幼儿。

三,收费细则:  (本学期自201491日始至201527日前结束。)

1,固定模式:大中班管理费1710元,小班1800元(大中班每月380元,小班每月400元,一次性缴满4个半月并且中途不违约,之后的管理费为赠送),生活费520元,教学材料费50,学平险30    非开学初期入学者因无法投保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园增加“模拟保险费”100元。

   2,国定的双休和节假日休息,在此期间如需临时看护,每天25元(按实际到付)。

四,退费方式:

  1. 幼儿因病、事请假凭请假条或电子信息回复返还每个工作日4.5元的生活费。
  2. 幼儿就读期间因特殊原因需要转学或退学,请在开学一个礼拜之内办理手续,为稳定生源与教职工配额,原则上不支持中途变动,对违约者本园实施阶梯型收取管理费:在原有的基础上第一个月增加150元,第二个月增加100元,第三个月增加50元。管理费最小计费周期为半个月,15天以内为半个月(含节假日),满15天(含节假日)以一个月计算,多余费用退学即办理返还手续。

五,请假放假制度:

  1. 幼儿在就读期间请假,家长要提前以请假条或电子信息告知园方请假原因。   
  2. 经本园保健医生检查有“疑似”传染病症状,  家长必须带幼儿医院治疗,经医院开具相关证明方可返校,在校期间因小孩有发热等不正常反应,园方电话通知家长,家长应及时带小孩去医院检查。

   3,如遇台风、暴雨、大雪等自然灾害或预防传染病传播等接到上级部门放假通知,本园不作任何安排。

六,意外伤害理赔制度:(注:学平险为本园集体办理,目的是预防意外。)

      1,幼儿在学期初期入学者在本学期内若发生意外伤害,由家长自行检查治疗,费用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学生平安险”的《理赔条例》(民办模式)进行赔付。

       2 非开学初期入学的幼儿因无法投保“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若在本园区内发生意外伤害(园区外无效),由家长自行检查治疗,本园参照“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30元保额的学生平安险的理赔条例(民办模式)进行赔付,特别声明,(1),非造成事实伤害的一切费用本园概不承担;(2)已造成事实伤害局部位置之外的检查费用等本园不予赔付。

       3,  学期初期入学者可投保中国人寿条件的小孩因生病有住院情况的可根据中国人寿理赔条例进行津贴补偿, 学生如有先天性或遗传等疾病入学时必须告知园方,以便我方加强留意, 所有入学幼儿因生病(无论园内园外)导致的一切后果本园不承担一切责任。

  1. 入园登记表由家长填写,如因 “信息不符”而拒绝受理理赔程序,后果由家长负责。

七,接送制度:

  1. 按要求应由父母或父母指定的专人接送,非父母本人持“电子接送卡”者必须为家长“指定专人”,如有意外责任由家长自负,电子卡遗失必须立即通知本园挂失;非家长本人且无接送卡者接小孩,家长必须提前电话或QQ告知本园接送者的相关信息。
  2. 每天最早700入园,最晚17:15离校,超过17:20分本园有偿看护:17:20—17:45收费5元,17:46—18:10分收费10元,超过18:10收费25元。

八,以上条款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如有冲突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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